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黑龙江: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要严管了

2021-04-12 12:23:08    黑龙江日报

从今年起,黑龙江省将用3年时间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从日前印发的《黑龙江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上了解到的。

此次专项整治包括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在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黑窝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

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和诊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是否合规;是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GSP制度。清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是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产品。在使用环节,建立健全水产养殖企业动态监管名录。落实用药减量行动。(记者 张桂英)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北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
下一篇:江西省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