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四川将开展野外火源治理 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2021-04-25 16:13:00    四川日报

4月23日,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草局、公安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第一阶段为今年4月2日至6月30日,第二阶段为今年10月15日至12月20日。

在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中,《方案》明确,将对农事用火进行治理,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对祭祀用火进行治理,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对野外吸烟进行治理,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主要是对入山人员加强教育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入山,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野外吸烟。

在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中,《方案》明确,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牧区所有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全媒体记者 黄大海)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山东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衔接机制
下一篇:宁夏紧扣六大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