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免申即享”条件的42.35万家用人单位名单已出炉,目前已有40.12万家用人单位收到失业保险费返还7.78亿元。因多种原因未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单的企业,8月1日起可主动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今年7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对本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同时,本市进一步优化了经办流程,依托社保系统数据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政策,实现“政策找企,不申也享”。经多次数据比对和公示,已筛选出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用人单位42.35万家。
目前,开户行是与市社保中心合作银行的40.12万家用人单位已陆续收到失业保险费返还7.78亿元,其余2.18万家用人单位,因开户行不属于社保中心合作银行,返还资金将于8月底前陆续拨付到位。还有500余家用人单位由于信息异常,无法进行拨付,本市人力社保部门经办人员将主动与这些用人单位联系沟通,在进行信息确认并完善后,这些用人单位将被并入下一轮数据比对名单,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8月1日起,本市还全面开放失业保险费返还主动申请通道,对于六类情况,包括单位性质不属于“免申即享”范围的、因关联单位职工岗位调整导致裁员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性质变更后系统未主动识别的、原未履行滞留湖北或精准支持临时性岗位补贴有关承诺现已履行的、认为本单位符合条件但未在“免申即享”公示名单的、因单位开户行信息错误导致“免申即享”拨付失败的,用人单位均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主动申请享受2020年度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系统对用人单位进行数据比对和公示后,将按流程及时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失业保险费。(记者 代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