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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方式保护传承革命文化

2021-12-28 11:44:55    新华日报

 革命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中国革命的伟大斗争中书写的红色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化,多次到革命圣地考察调研,反复强调要结合时代条件传承好、弘扬好革命精神。而法治是国家治理和促进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用好法治方式保护传承革命文化,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又是弘扬革命传统、传承革命精神、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路径,有助于使革命文化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好地绽放光芒。

用法治方式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是现实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革命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的传承,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进程,又为革命文化的深化与发展注入了更加丰富的营养。革命文化既是宝贵的文化资源,又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定力、迎接各种挑战、克服各种困难的思想武器。首先,这是捍卫革命英烈尊严的需要。革命英烈,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脊梁,其感人事迹和伟大精神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记忆,理应得到尊崇、铭记,不容歪曲、丑化和亵渎。但近些年来,恶搞英烈、诋毁英雄的事件频发,如广州某网民造谣污蔑狼牙山五壮士、一名女时尚博主发文侮辱英烈董存瑞等等,错误的言行影响了青少年对革命历史的认知,消解了革命文化的传承力量。其次,这是保护革命文物的需要。革命遗址遗迹遗物承载着党和人民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历史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精神,是传承弘扬革命文化的生动教材。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但从现实来看,仍存在着一些年久失修、濒临毁坏的革命遗址遗迹,革命文物的保护状况较差、利用的系统性不强等问题,弱化了革命文化传承的场域和载体。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以法治化方式为革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护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加强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其约束、规范和引导作用,是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前提。要完善具体性的、针对性的相关法律。在党和国家的重视及推动下,已经出台了一些涉及革命英烈、革命文物等具体性、针对性法律法规。如2017年11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8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为捍卫英烈、保护革命文物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补充和完善相关法律。要制定宏观性的、建构性的相关法律。从目前的相关法律涉及面来看,基本上都是针对革命文化的某一具体构成方面开展的立法。从相关法律的制定初衷来看,其大多是源于问题的应对。整体性的、主动性的、建构性的法律尚付阙如。要在确立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的基础上,制定一部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综合性基干性立法。“纲不举目不张”。基于近些年来革命文化保护立法实践经验,要采取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将目前已有的与革命文化保护与传承相关的法律提取出来,统一作出规定,探索涵括框架、总则、总纲等在内的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基干性立法。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有助于革命文化传承的建构性法律法规。比如,开展革命文化的产业立法,发挥市场对革命文化传承的推动作用,将革命文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植入人们日常生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推动法律实施是用好法治方式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关键一环。其一,推动执行。要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使其能够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增强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凝聚力、推动力。要融入司法。发挥司法在革命文化保护与传承中惩恶扬善的作用,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统一法律使用标准。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完善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形成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合力。要开展普法活动。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途径,广泛进行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工作。还要营造有利于法律实施的社会氛围。构建激励机制,对在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中表现优秀的、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嘉奖。其二,强化监督。要健全法律监督机制,细化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日常化的监管机制构建,促使保护与传承革命文化的工作制度化。赋予相关部门必要的权限,明确其督查落实的职责。确保各项法律落到实处,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作者为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常州大学基地研究员,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刘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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