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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车在普通人眼里是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但在他们眼中是发家致富的“原料”

租车不为用,只为偷零件

石君乔    2021-11-02 14:12:03    检察日报

一伙人看上了共享汽车租用方便、无专人看管的特点,盯上了共享汽车内部零件,他们分工明确,将租来的共享汽车开至偏僻处,拆车盗走发动机排气系统内的三元催化滤芯材料,转手卖掉获利。10月27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韦某等28人提起公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入“蝙蝠群”

韦某经营着一家灯饰加工厂,生意不太景气,而他因沉迷网络赌博欠了不少钱,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一个“天上掉馅饼”的机会出现了。5月,韦某的好友李某找到他,称自己有个赚钱生意,只要韦某注册某品牌共享汽车账号,帮人租车就能赚钱。

在李某的指导下,韦某下载了租车软件。随后,韦某和李某加入了不同组,并下载“蝙蝠”聊天App加入群聊,此时韦某得知自己要做的实际上是偷共享汽车内三元催化滤芯材料的“生意”,他负责租车,待组员窃出材料后还车。

为何这些人盯上这种材料?汽车内部的三元催化器担任着“清洗”尾气有害排放物的重任,可将尾气中的CO、HC、NOx等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滤芯材料失窃会导致尾气中有害物质排放畅通无阻,增加空气污染。而且这种材料有一定经济价值,共享汽车数量庞大且相对监管薄弱,因此这些人做起了偷这种材料卖钱的“生意”。

几日后,韦某分到600元报酬。虽说拿到了钱,但韦某反复琢磨,回想当初拆车的人不过几十分钟就偷出了材料,这“生意”看上去不复杂,与其为别人“打工”不如自己掌握主动。

还有“局中局”

说干就干!回来后,韦某再次找李某商议组建“蝙蝠群”。李某虽然熟知这其中套路,但也犯了难:“现在组队就是缺钱啊,只要前期资金够了,后面销路都不是问题。”之后,韦某通过朋友、老乡等借到4万元,“启动资金”算是有了。

起初,韦某专门租某品牌共享汽车,开到路边研究如何拆出三元催化滤芯材料,发现该品牌共享汽车结构比较简单,熟练后只要几十分钟便可完成拆车、取料、组装全过程,再加装一种屏蔽零件就能阻止汽车报故障,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正常还车,租赁平台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韦某用借款购入头盔、手电筒等工具,但面对朋友李某,还是留了个心眼儿。他对李某说:“这4万元是我找人来投资入股的,以后赚到的钱我们各拿三分之一,投资人也要三分之一。”李某欣然接受,却不知投资人并不存在,实则是韦某想独吞那三分之二。谈妥了价钱,韦某拉来亲朋加入自己组建的“蝙蝠”群聊,李某这边也找好了卖出渠道,2021年5月下旬的一天,这个新生“蝙蝠群”怀着赚大钱的美梦,乘着夜色开始了行动。

发现更大团伙

韦某这个“蝙蝠群”分工明确,有负责租车、拆车取料的,有销赃的,还有统计已盗车辆管理账目的,这些人所得报酬不一。他们先前往浙江等地,但此地被盗出滤芯材料的车辆较多,一行人收获寥寥,便在6月初来到江苏无锡。

韦某等人发现无锡的共享汽车几乎没被人盗过滤芯材料,简直“遍地黄金”,但他们的发财梦也止步于此。6月19日凌晨,无锡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有一群人围着3辆共享汽车,旁边几个塑料袋内装着大量不明物品,形迹可疑。警方前往报案提到的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胡杨路附近的荒地,将韦某几人抓获。后警方经调查,韦某等人盗窃了50余辆共享汽车内的三元催化滤芯材料,获利6万余元。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顺着“蝙蝠”群聊记录核对人员身份,找出了以李某为首的团伙其他成员。这个团伙有30余人,他们游走在广东、广西、江西、江苏、福建等地,包括韦某等人在内,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盗窃750余辆共享汽车内的三元催化滤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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