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大荔县民政局在菁华小学举办普法宣传教育讲座。
法官干警以“为什么要遵纪守法”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互动,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安全环境,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成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与未成年成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此告诫同学们要学法、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亚楠)
(责编:李茜)
人民日报出版社主管 人民周刊杂志社主办
2022-03-15 16:22:10
3月10日下午,陕西省大荔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联合大荔县民政局在菁华小学举办普法宣传教育讲座。
法官干警以“为什么要遵纪守法”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互动,根据当前的社会和校园安全环境,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未成年成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等与未成年成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此告诫同学们要学法、懂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董亚楠)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金融春雨润无声,赣州银行助春耕
下一篇:三举措起步开局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