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四川德阳交警:“十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2022-09-20 09:08:55   

今年以来,四川德阳交警立足岗位实际,坚持将深化作风纪律建设转化为服务人民的工作动力和成果,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面锦旗”背后的故事就是德阳公安交警始终坚持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放在首位,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履职能力的一个缩影。

与时间赛跑,紧急护送烫伤小孩就医

1月12日上午,张女士带着一小女孩将一面印着“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什邡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卜晓兵和巡逻二中队中队长周华兵手中,以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1月1日18时50分许,什邡大队巡逻二中队民警正在盐井滩开展元旦执勤工作,张女士从一辆小车上飞奔下来向执勤民警求助,称自家孩子不慎被烫伤,伤势严重,急需送往什邡市烧伤医院就医。了解情况后,该中队民警立即拉响警笛,在节日交通高峰时段,用警车开辟出一条生命通路,以最短时间将小女孩护送到什邡市烧伤医院。到达医院后,中队民警又协助家属将孩子送到急救室进行伤情处理,看到被烫伤的孩子得到妥善处置,才放心返回工作岗位。因救治及时,小女孩康复良好。为此,家属专程到该大队赠送锦旗致谢。

与死神赛跑,抢救道路交通事故伤员

1月17日上午,黄某某家属拿着一面“热心服务 立解民忧”的锦旗送到绵竹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主动解决群众燃眉之急,及时申请社会救助基金,使伤者得到有效救治。

2021年7月28日00时30分许,该大队接到警情,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什地镇共和村路段时,撞到了树上,车辆受损严重,车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电话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由于夜晚视线模糊,驾驶人操作不当,不慎撞上了路边的树上,致车辆受损,车上乘坐人员黄某某受伤,已经被医院120接走。事后民警调查时发现,伤者黄某某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因其伤势严重,需要立即转院进行手术治疗,同时术后需要进入重症监护室继续治疗,巨额抢救治疗费用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为此,大队特事特办,及时为伤者申请到救助基金,解决了黄某某家庭燃眉之急。

连续作战,7个日夜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1月24日上午,市民叶某某的家属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德阳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职工李晔手中,以此对特勤中队执勤人员热诚服务、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2021年8月8日10时许,该大队接122指令,德阳市凯江路民荣驾校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1名行人受伤,肇事人逃离事故现场。接警后,该大队特勤中队执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因当天该路段停电,无法调取视频监控,经过对现场初步勘查、走访,同时联合四大队共同开展调查走访,最后确认逃离车辆是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为了尽快破获该起逃逸案件,执勤人员李晔放弃公休,经过7个日夜的缜密侦查,终于在2021年8月15日14时许将肇事人许某找到,使肇事者受到惩处。

缜密侦查,4天找到交通事故肇事者

1月27日下午,市民陈某某的家属将一面写有“恪尽职守暖民心 秉公执法追逃逸”的锦旗送到德阳交警直属二大队特勤中队民警曾钦富手中,以此对特勤中队执勤人员热诚服务、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1月11日12时许,大队接122指令称,在德阳市区丹江街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导致1名行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肇事司机在伤者陈朋元就医途中离开。接警后,大队特勤中队执勤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陈某某,详细了解事情经过。通过调取事故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联合德阳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共同开展调查,经过4天缜密侦查,在1月15日10时许将二轮电动车驾驶员任某找到,让交通肇事者受到相应的惩罚。

绿色通道,紧急护送儿童就医

2月13日,曹先生带着孩子和家人来到中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送上将一面写有“保人民之安 促社会稳定”的锦旗,以表达对大队民警在紧急之时出手相助的感激之情。

2月4日下午,家住中江县龙台镇的曹先生2岁女儿因误吃蟑螂药,生命垂危。曹先生紧急将其送往医院,但是由于春节期间车流量较大,车辆行驶较慢。曹先生心急如焚,遂紧急向110拨打求助电话。正在龙台场镇排堵保畅的中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江接到求助后,火速派出警车开道护送,并联系沿途执勤警力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在进入中江城区后,由该大队巡逻一中队辅警刘自胜和曾俊驾驶两辆增援“特骑”接替开道护送,火速赶往中江县人民医院。由于送医及时,小孩得到救治。孩子妈妈表示:“非常感谢交警大队的帮助,娃娃才能及时送医,再晚一点恐怕情况会更加严重!”

寻迹追踪,迅速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

2月15日上午7时许,吴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罗江区东街行驶,将行人骆某某撞倒后逃离现场。由于该电动三轮车无号牌,给破案增加了很大难度。德阳市罗江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摸排、查看监控,最终锁定一名嫌疑人。2月18日,在罗江区鄢家镇将肇事车辆和肇事人找到,面对交警的询问和强大的法律攻势,吴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表示愿意接受处理。由于伤者骆某某为“五保户”,加上治疗费用昂贵,伤者亲属情绪较大。后经办案民警沟通协调,吴某某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

2月23日上午,骆某某的侄女将一面写有“忠于职守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该大队事故中队,以此对民辅警热诚服务、为民解忧表示感谢。

锲而不舍,历时两月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

2021年12月28日7时许,唐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中江县凯江镇继光桥路段与一辆电动四轮车相撞,造成唐某某锁骨受伤,肇事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唐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中江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没有痕迹物证,通过询问伤者,确定肇事车是一辆无号牌的电动四轮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请求中江县公安局情指中心协助破案。警方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对肇事车辆可能行经路线开展视频监控筛查,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行经路线。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活动轨迹,昼夜进行蹲守,于今年2月17日下午,在中江中学闸门桥路段挡获该车,嫌疑人张某某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历时两月的肇事逃逸案最终告破,张某某依法得到处罚。

伤者唐某某为感谢中江交警大队矢志不移侦破此案,在3月2日为该大队送上锦旗。

特事特办,车管所急民所急为民解忧

3月7日,什邡市禾丰镇特困人员汪某将一面印有“文明车管为人民 服务群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什邡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对该所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2022年,随着什邡市低保户清查工作全面开展,什邡市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在对特困人员信息核查时,发现汪某名下有一辆机动车。车管所通过多方沟通,深入核查,并给上级领导汇报该情况,最后为特困人员汪某办理了车辆注销业务。

耐心调解,为死者争取经济赔偿

4月27日,市民周某某家属将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警察 救人危难显真情”的锦旗送到德阳市罗江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王晓波和辅警张震手中,以此对事故中队民辅警热诚服务、为民解忧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2021年12月14日7时许,周某某驾驶无号牌电瓶三轮车搭载妻子刘某某行驶至罗江区鄢家镇甘湾村6组(施工)路段时,驶入道路左侧与相对方向由市民孙某某驾驶的无号牌电瓶三轮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周某某、刘某某受重伤,孙某某受轻伤。刘某某经罗江区人民医院医治无效,于22日9时许死亡。经调查,事故发生地点在一个未封闭的施工路段,事故发生因施工方挖出的泥土占道,导致死者方电瓶车行驶至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内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施工方不承认是因施工造成的该起事故,导致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经过罗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耐心调解、多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施工方对死者家属给予相应赔偿,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接力追踪,帮助群众寻回遗失2万元现金

5月13日上午9时许,两名中年男子急冲冲地跑到德阳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队长王平看见后通过询问得知,这两名男子是来寻求帮助。原来,当日早上7时许,彭某在德阳市凯江路与宝山街交汇路口一小食店与朋友汇合时,将一公文包遗落在美团小黄车上,当他发现时立即回头寻找,但小黄车和公文包都已无法查找。据彭某描述,遗失的公文包内装有2万余元现金及各类银行卡和公文资料,如无法找回,将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

因事发所在地道路施工,派出所天网监控视频信息无法查询,派出所值班人员向彭某告知事发地附近交通监控视频信息可能会有帮助。王平在得知事情原委后,立即指派大队具有丰富图侦经验的民警肖然全力排查与遗失物品相关的视频线索。结合彭某的描述,肖然通过分析查找了大量的智能交通视频,结合多年侦查办案的丰富经验,在一个小时内发现并锁定了遗失的公文包,同时巡线查询到遗失的公文包被一白衣男子拿走。根据这些关键线索指引,派出所民警于下午2时许帮助彭某顺利找回到遗失的物品。

5月16日上午,当事人彭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德阳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表达自己感激的心情。

相关负责人介绍,德阳公安交警将永远做老百姓的贴心人,处处以为群众办实事的决心与信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交通安全面对面 警企联合抓安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