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河北张家口后府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群众来监督

2022-09-28 14:32:18   

宣化区皇城街道后府路社区经过居民推荐、自荐,正式选举出6名老旧小区改造“群众监督员”,每小区各3人,分别对清远路95号院、后府路2号院改造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全程监督,变居民“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使居民全程参与监管小区改造项目,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构建共享共治社区治理体系。

老小区改造 选群众“当家”

清远路95号院和后府路2号院都已建成20多年,后府路2号院临近市场,小区内一栋居民楼,40余户居民,清远路95号院临近医院,小区两栋居民楼,100余户居民。两个小区老人、租户集中,外来人口流动频繁,基础设施老化,是典型的老旧小区。两个小区在今年被列入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重新修建独立围墙,安装楼宇门、塑钢楼道门窗以及重做保温层、铺防水。

为确保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全程参与,后府路社区积极探索居民自治的基层治理新模式,为了增加工程内容的透明度,增强居民主人翁意识,在今年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由皇城街道牵头,后府路社区实地走访老旧小区,征集群众建议,选出热心居民担任改造工程“群众监督员”,让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一方面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另一方面收集居民意见和诉求反馈给施工方,同时,做好居民解释工作,在改造中架起沟通的桥梁。

近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群众监督员”正式上岗。在皇城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和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监督办公室安排群众监督员代表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后府路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会面,安排部署工作。“群众监督员”详细阅读了“老旧小区改造队进场施工通知书”和“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问卷”。通过问卷详细了解了小区改造内容,增加了工程内容的透明度,增加了业主的参与权、知情权。

群众“监督员”架起沟通桥梁

居住在后府路2号院10余年的韩燕玲就是该小区三名“群众监督员”之一。她和另外两名“群众监督员”一起协助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摸排小区基本情况,做好居民解释工作,并主动带头拆除自己违建。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小区内其他住户各自拆除自家违建。

每天上下班在小区里转一转也是韩燕玲的工作之一。“既然成为了改造‘群众监督员’,就要负起责任,把该做的事情做好。”韩燕玲表示,“群众监督员”一方面帮助施工方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如提前通知住户挪车,帮助寻找插头等等;另一方面及时反馈居民建议,做好沟通桥梁,不影响施工进度。

“小区改造后,环境变好了,我们大家住在这里也开心,而且能发挥自己的力量,协助社区工作人员,为小区居民服务,我也很自豪。”韩燕玲开心的说道。

群众畅所欲言 成为参与者

“小区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不堪,遇到下雨出行就很不方便,急需维修。正好赶上现在的好政策,路面、污水管道、墙体保温、楼顶都要改造,可以说是大家期盼已久、大快人心。小区选派代表监督,社区工作人员也在监督,这样工程会做得更好,我们都很放心。”居住在小区内的王大爷高兴的表示。

为彻底消除居民的后顾之忧,后府路社区相关负责人与施工队负责人实地考察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场地,与居民沟通改造进展情况。沟通中,大家畅所欲言、亮明观点、提出建议,最终形成改造方案。居民们看到自己的建议被采纳,自然而然地对施工队提高了认可度,对改造工作也更加支持和配合了。

后府路社区书记介绍,群众监督员的责任就是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收集居民意见,发挥引导协调作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虽然千头万绪,但最根本的还是要发挥居民群众的力量,让他们真真切切地参与进来,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并改造成他们心中的“家”,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居民们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群众监督员”上岗后,很好的架起了沟通桥梁,让涉及小区改造的居民们切实感受到急难愁问题的得到解决,确保小区改造顺利推进,赢得居民的一致好评,也让辖区居民能享受到老旧小区改造带来的益处。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党建引领 乘风借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