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整理丈夫的遗物时,我从他衣柜顶上发现了一把枪和一袋子弹,想主动上交给你们公安机关。”2022年9月26日上午,辖区居民姜女士(化名)拨通了清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的电话。得知这一消息后,城关派出所所长朱得龙立即率队赶赴现场。
到了姜女士家中,民警看见了一把枪支。据姜女士回忆:自从有了孙子以后,夫妇二人就搬到儿子家帮忙带孙子,很少回到自己的住处,老伴生前也从未提起过这把枪和子弹的事情。
昨天整理老伴遗物时发现这把枪以后,姜女士便和子女连夜又把丈夫的遗物仔细整理了一遍,还在遗物堆中发现了一袋沉甸甸的子弹。“我看过你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告,鼓励群众要主动上交枪支弹药”,姜女士在一旁说明情况。经过民警现场清点,姜女士上交的物品包括1把枪支和125发子弹。
民警对姜女士的做法表示肯定,并鼓励其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广泛宣传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目前,姜女士主动上交的物品已按规定进行登记,后续工作由治安大队跟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清流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紧盯各项目标任务,狠抓枪爆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各项打击整治措施落实,针对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滚动摸排,强化宣传发动,动员群众主动上交枪爆危险物品,坚决消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百日行动”期间,清流警方已依法收缴或收到群众主动上交的枪爆危险物品有:枪支5把、弹药438发、雷管39发、炸药78.5公斤。
清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江华生提醒广大群众: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均涉嫌违法犯罪,希望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上缴危爆物品。同时,广大群众在发现疑似危爆物品时,切勿乱动,请及时报警,以防在触碰过程中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