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巡护工作,途经沙河子林场施业区时发现附近林地内有毁树开道的情况发生。民警见状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对现场周边进行详细勘查。经过大量线索摸排及走访工作,民警成功锁定辖区内种植户李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李某某系吉林省抚松县居民,在兴隆林业局沙河子林场施业区内承包地块用于经济作物种植。其为方便农用机械进入自家耕地采收作物,便对耕地周边林间小路进行“重新修整”,作业过程中,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毁坏并致死黄菠萝活立木2株、暴马子2株,其中,黄菠萝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面对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自己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