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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

“五个提高”全面强化公安队伍建设

2022-12-14 14:57:36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海林分局紧紧围绕五个方面提升公安队伍的公信力,取得良好成效。

政治建警铸警魂,提高队伍战斗力

强化政治建警,就是要狠抓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铸牢“忠诚警魂”,增强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激发公安队伍的活力。一要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养成崇高的道德风尚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二要创新思想工作方法。要树立“以警为本、以情带警”的理念,坚持“两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关心、爱护、理解民警;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要真正将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选配到政工岗位。政工干部要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宽阔的思路胸襟、广博的文化知识、崇高的职业精神、过硬的工作本领,守得住党纪国法、廉洁自律、道德规范的底线,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谋、警察形象的代表、民警情感的依托,在思想上统领民警、思路上指导民警、言辞上激励民警、行动上带动民警、人格上感召民警。

从优待警聚警心,提高队伍凝聚力

年初,分局党委就从优待警多次进行研究,决定在继续抓好已有各项从优待警措施的基础上,实行“一选送、二改善、三通道、四救助、五进门”制度:“一选送”,即选送功模先进人员集中学习深造;“二改善”,即改善民警的上班办公环境,改善民警的值班生活条件;“三通道”,即对民警子女家属的就学、就业、就医建立“阳光通道”;“四救助”,即落实民警因公负伤、执法权益维护、心理健康服务、家属“110”救助等四方面救助;“五进门”,即逢民警遇有喜事、白事、立功、困难、处分实行上门走访,努力满足民警正当需求,帮助民警排忧解难,解决民警后顾之忧,努力增进民警身心健康。

依法治警树警威,提高队伍执行力

一要公开警务,阳光执法。公开办案的程序、结果,实行透明化操作。试行大案、要案林区检察院参与公安执法过程,争取理解与支持。试行部分案件群众选择办案民警制度,进一步关注民生,提高办案效率。二要履行职责,积极作为。必须解决办事推诿塞责、案件久拖不决、随意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影响执法公正的问题,积极履行职责,特别对抓获和群众扭送的嫌疑对象要严查严审,对受理的案件要查,查了要有结果,让群众享有知情权,通过积极的作为增进与群众的感情。三要换位思考,主动服务。站在群众的立场、群众的视角上多替群众考虑问题,多替群众着想,知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四要口径一致,上下统一。对同类案件量罚不能显失公正,在同起案件里更要保持量罚统一,做到公正、公平。五要勇于承责,学会道歉。必须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破解难题,对于主观原因引发的执法问题,要学会道歉,敢于承担责任,取得群众的谅解。

机制励警集警智,提高队伍创造力

一要激活用人机制。关键是一个用人的导向问题,要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和群众满意的民警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于这个原则,要广泛宣传,体现、印证在干部的提拔结果上,做到每位民警皆知、皆信,多做实在工作,少思跑要花招,营造公平竞争、干事创业的良好用人氛围。二要搭建育人平台。最主要是经常性不间断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民警对待工作形成一个正确的观点。同时,发挥每个民警的主观能动性,挖掘每个民警的潜能,激发每个民警的创造力,使公安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三要落实奖励机制。要把群众是否满意纳入工作业绩考核范畴,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优秀作为民警晋职晋级、评先创优、立功奖励的先决条件,让民警考有所盼,考有所得,体现“做多做少、干好干差不一样”。

制度束警严警纪,提高队伍免疫力

一要抓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基层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核心,就是要从细节管理入手,在细节的执行、落实上下功夫,确保队伍运行通畅。要从警察礼仪、警容风纪等细小抓起,规范民警的警容风纪和行为举止,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塑造良好警风,推动和提升队伍正规化建设。二要抓表率。建立了《党委班子成员自身建设“五条准则”》,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在此基础上深化完善中层干部办案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推行中层值班接处警首接责任制度和进娱乐场所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派出所长住所值班和驻村管片制度,以中层干部的先进性带动整支队伍。三要抓监督。把监督的关口前移,着力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努力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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