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银川中院裁定审理全市法院首例报请提级管辖案件

2022-12-19 16:54:32   

近日,银川中院裁定审理首例辖区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案件。该案系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启动以来,银川市首例适用提级管辖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案的审理为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银川法院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方面提供了有益实践。

购买新房,搬进温馨新家,是一件幸福的事。但近年来,因种种原因无法如期交房的地产项目却层出不穷,开发商延期交房使得不少业主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也为群众的子女就学、老人就医等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报请银川中院提级管辖一起原告诉被告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案件,银川中院接到案件报请后,就是否符合提级管辖的要求进行审查。

经审查,该案虽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但本案系就某房地产项目逾期交房引起的诉讼,属于系列案、涉众案件,涉及的购房业主较多,符合提级管辖的要求。目前该案正在银川中院依法审理中。该案的妥善审理,对于指导辖区法院审理同类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和规则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示范效果。

银川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及国务院大督查有关精神,紧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宗旨,充分发挥银川法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切实强化司法保障和服务,认真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银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强化农机装备支撑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