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头条 > 正文

内蒙古出台非公领域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新政

2022-05-24 16:35:43    内蒙古日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获悉,近日,内蒙古出台非公领域专技人才职称评审新政,保障民营企业人才在职称评审中享有平等待遇。

据了解,非公领域专技人才不受户籍、所有制等限制,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限制,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其中,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符合业绩成果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符合业绩成果条件,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非公领域专技人才论文和继续教育不再硬性要求。

同时,支持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专技人才职称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评委会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专项评审。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纳入主要评价指标。此外,由本人所在单位、档案存放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等多个途径申报职称。(记者 梅刚)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同  博物馆串起一座城(解码·博物馆的力量)
下一篇:省委书记在党代会报告中点赞的“汕尾经验”是什么?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