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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胶州知州龚大良被百姓称为“龚大娘”

2022-09-19 11:04:02    学习时报

中国有句古话:“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另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说法。说的是为官者必须为老百姓办事,不然就枉吃俸禄,不如回家做点小买卖。据《增修胶志》记载,康熙四十四年(1705),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龚大良调任胶州知州,在任九年间,他以爱民亲民著称,深受当地百姓爱戴,胶州百姓都亲切地称他为“龚大娘”。
       力挽危局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胶州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地方史称为“甲申大祲”。有蝗虫自北向南成群结队地飞来,所到之处,庄稼、草木尽毁,饥荒严重。许多老百姓无衣无食,甚至发生了人相食的惨剧。祸不单行,瘟疫随之肆虐横行起来,许多百姓染上了瘟疫。一旦一人染上,往往全家传染而亡,许多村落空无一人,成为废墟。一些染病的尸体被投入海里,海潮回落时海滩上可见森森白骨……十里八乡到处都是逃荒要饭的灾民。龚大良就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到胶州任职的。为了迅速安定民心,恢复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龚大良临危不乱,上任伊始便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赈灾抗疫首要是解决物资问题。龚大良迅速命人核实胶州的财政收支状况,摸清缺口数额,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申请赈济。同时,立即派人到另外地方借粮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在稳定了民心之后,龚大良深知,仅靠上级拨来有限的救济款和借来的钱粮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要想长治久安,还得从根本上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龚大良便号召胶州百姓开展生产自救,鼓励家家户户种菜种粮以抵抗灾荒,为后来的生产生活打下了基础。为稳定市场、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龚大良下令以最严厉的手段制裁奸商、平抑物价,稳定民心。
  针对灾荒之后社会治安混乱、盗匪横行的状况,龚大良下令严格执行保甲制度,每一保由1000户组成,其中每10家立一牌长,每10牌立一甲长,每10甲即1000户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张印牌,上面写明本户丁口、从业状况,户内有人外出或者有客来访都要注明行踪,牌头、甲长等平日对这些情况进行稽查,如有可疑之人立即上报保长、地方官处理。保甲制度有效改善了盗匪横行的社会治安状况。为安抚民心,龚大良还清理了过去的一些冤假错案,使部分受到冤屈的百姓重获新生。
  一系列的措施实施下来,不到半年的时间,胶州百姓生活开始改善,治安开始恢复,民心开始稳定,局势有所缓和。龚大良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稳住了胶州局势,获得胶州百姓的认可。
       治兵固防
  胶州地处山东半岛胶州湾畔,沿海百姓以渔猎为生。一些专抢渔船的海贼沆瀣一气,逐渐猖獗起来。他们经常抢夺渔船和财物,使百姓的日子苦不堪言。龚大良决定彻底整治海贼扰民的问题,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为了加强对匪患的防御,龚大良一方面召集民工修筑防御工事,另一方面他新招募兵丁1000多人充实力量。龚大良厉兵秣马,对兵丁进行严格密集的训练,给他们配备上精良的武器,使之很快成为行动迅速、战斗力强的武装力量。康熙四十八年(1709),一伙海贼来到灵山卫一带,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龚大良在得知消息后,立即亲自带领兵丁,率轻骑向南飞驰“百六十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到达灵山卫。发现了贼寇的船只后,龚大良率士兵悄悄潜入贼船,海贼头目还未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拿下。其他海贼见头目被擒,纷纷逃窜。龚大良乘胜追击,一举抓获海贼58人。经此一战,流窜在胶州地方的海贼受到了很大的震慑,不敢肆虐猖狂,老百姓也较少受海贼侵扰,日子逐渐安定下来。为了进一步巩固胶州城的安全,在龚大良主张之下,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修缮胶州城池。由此,胶州城的安防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育民利民
  龚大良非常关心群众疾苦,他任职期间经常微服私访。他发现老百姓由于灾荒致贫,生活无以为继,以至于不少百姓卖儿鬻女、押地租房。龚大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每当他得知有这种事情发生,便亲临抚慰,直接找到买主本人劝说,动员他们从宽或者直接解除契约。许多人看在龚大良的面子上,大多宽容地对待卖儿鬻女的家庭,更有一些大方的事主直接解除了契约,使这些孩子重获自由。据《增修胶志》记载,龚大良在胶州任职期间“劝赎难民万口”。老百姓对他感恩戴德,如同娘亲,直呼他是亲民爱民的“龚大娘”。
  访查期间,龚大良还发现一些家境贫苦的老百姓很难接受到教育,致使许多正值少年的孩子目不识丁。为了让尽可能多的孩子学习到知识,康熙四十六年(1707),龚大良筹集资金,在学宫以西位置,兴建义学三间,又在北乡马店建社学三间。康熙四十八年(1709),龚大良又重修胶州儒学。设置了这些学堂,给学子提供了学习的场所和获取知识的途径,为当时胶州的文化教育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胶州河多,云溪河、墨水河、护城河、大沽河、胶莱河等数条河流,或贯穿城中,或在州边蜿蜒。为了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难题,龚大良在州治东25里处重修显灵桥,在州治东南30里处重修石濑桥。康熙五十年(1711),他又发动乡绅富贾捐款,在州治东40里处兴建利济桥。桥梁的修建,极大方便了胶州老百姓的出行和生产生活。
  康熙五十二年(1713),龚大良以政绩卓著升为刑部郎中。龚大良在胶州九年,勤政爱民、福泽百姓,他的政绩也得到了老百姓的充分认可。在他离任之时,胶州各界自发筹集资金为他立碑勒石,建立生祠、竖立肖像,以铭记他的功绩。根据《增修胶志》记载,龚公祠有三处:一处位于胶州城隍庙大殿西侧,由部分胶州绅士乡民集资筹建,祠中碑文字里行间显示出对龚大良的肯定与感激之情;第二处为胶营兵目公建“龚使君生祠堂”,位于旧文庙处,其碑文以华丽的辞藻和文风,对龚大良进行了高度的评价;第三处位于旧小桥北路西处,由南商邵启升、金元顺、韩元大等“公建郡伯龚太尊生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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