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依法规范新就业形态

李万祥    2023-01-03 12:03:28    经济日报

近日,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报告提出,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零工市场建设举措,明确平台企业的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继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就业是关乎养家糊口的家事,也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国之大者”。近年来,平台经济和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各种灵活就业模式吸纳了许多劳动力就业。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左右。面对就业方式多元化、就业需求多样化、就业流动常态化的趋势,我国出台了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专门意见,持续细化配套举措;完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督促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需要政策及时跟进,关心维护劳动者切身利益。一方面,应加快调整完善现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制度。如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支持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缴费基数,落实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制定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等等。

另一方面,应依法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方向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稳定就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14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坚持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与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平台经济发展相结合,对如何认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和法律关系等作出规定,这些举措将有助于解决新就业形态用工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规范规则意识,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提供有力指引。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各地各部门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加快构建完善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服务和保障制度。当前,就业增长、失业控制的压力短期内仍然较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任务依然艰巨。针对新现象新问题,政策举措要精准发力、查漏补缺,为劳动者权益撑起保护伞,保障好劳有所得,让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外贸大省如何出海抢单
下一篇:市场流动性平稳跨年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