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出台了一系列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发展的工作举措,持续提升供应链创新和应用水平。
今年,厦门市商务局在落实《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核心竞争力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后推出了2023年供应链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共有十个大项,二十个小项内容。重点在推动供应链数字化发展、供应链金融发展、产业协同发展、强化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持续加大工作及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推动全市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厦门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修订《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供应链相关内容。在供应链数字化方面,鼓励打造供应链数字服务平台,鼓励市级试点企业建设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验室。在供应链人才培养方面,鼓励培训机构开展供应链培训,培养供应链人才,对企业参加符合条件的供应链培训费用给予补助。在供应链金融政策方面,鼓励企业及社会资本设立供应链并购基金及产业投资基金,运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厦门市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设立规模50亿元的供应链协作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供应链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根据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各有关部门推荐,目前已筛选出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
同时,厦门市商务局等5家单位共同制定《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提升厦门市供应链服务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供应链主体倍增目标。目前初步筛选出超过1200家符合白名单要求的供应链企业。另外,厦门市还拥有全国示范企业9家、市级试点企业37家,已初步形成“白名单企业-市级试点企业-全国示范企业”梯次培育的企业成长路径。
为促进全市供应链试点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厦门市商务局等8家单位印发了《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创建工作规范》,从市级试点企业的组织申报、评审认定、过程管理、绩效评估等方面将市级试点企业创建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引导试点企业围绕供应链战略与运营、供应链数字化与智能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创新应用,发挥引领作用。
此外,厦门自贸委充分发挥沿海近台区位特色和先行先试优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出台《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促进供应链创新发展若干办法》,联合厦门银保监局等六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质效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供应链企业发展。
厦门自贸委还积极探索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自贸区,从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字监管、数字服务等方面,推进46个数字自贸区重点场景项目。建设综保区数字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高效联动。
厦门自贸委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率先在全国启动境内主体开展离岸贸易,推动形成跨国公司区域供应链管理和结算中心,规模居全国前列。开发国内信用证交单和福费廷等7个供应链金融区块链应用场景。出台全国首个母基金扶持政策,形成从母基金、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和企业股改上市的政策全覆盖。
据了解,2017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首次将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上升为国家战略。厦门市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大力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2018年入选全国首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2021年升级为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截至去年年末,厦门供应链相关企业总数已超过1.9万家,实现销售额3.8万亿元,增长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