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财经参考 > 正文

11月电商物流指数为113.1点

2023-12-06 15:18:18    人民日报海外版

据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叶昊鸣)记者5日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获悉,11月份我国电商物流指数为113.1点,比上月环比提高1.2点。

电商物流总业务量指数创年内新高。11月份,电商物流总业务量指数为124.1点,比上月提高1.7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总业务量指数均有所上升,中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农村电商物流业务量指数止跌回升。11月份,农村电商物流业务量指数为129.5点,比上月提高0.9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总业务量指数均有所上升,中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总体来看,今年前11个月,电商物流总体运行稳中有进,供需两端均有明显改善,总指数已恢复到近5年高位。在居民消费方式转变、国货品牌崛起和电商领域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背景下,预计这一走势将有望继续保持。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惠企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下一篇:4100亿元奖补资金投向基层“三保”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