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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为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法治保障

朱恒毅    2023-11-15 12:20:58    学习时报

习近平总书记9月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考察期间,专程来到枫桥经验陈列馆,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专门表决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运用人大决定的形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更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决定一经出台,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众所周知,“枫桥经验”是浙江基层治理经验的“金名片”,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在这个特殊历史节点,人大作为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完全有责任、有义务运用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对这一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宝贵财富作出系统总结,固化提升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把“枫桥经验”传承发展下去,凝聚起各方面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基层治理的强大合力。
  “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历久弥新,浙江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是运用法定职权对历史作出的传承与总结。20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创造“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60年来,浙江历届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省把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深化“平安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使“枫桥经验”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枫桥经验”跨越一个甲子经久不衰、历久弥新,充分说明它完全符合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完全符合我国社会治理的实际,完全符合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多年来,全国各地曾经涌现出各种各样的基层治理经验,但像“枫桥经验”影响这么广、传承这么久、这么深入人心,是绝无仅有的。“枫桥经验”从“一镇之计”到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见证了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彰显了中国式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因此,浙江省人大在起草决定时,深入研究了“枫桥经验”的历史脉络,专门组织专家学者座谈研讨,从“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到浙江在实践中形成的“群众唱主角、干部来引导、德法加智治、有事当地了”的新时代特征,都作出了详细的梳理。
  “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浙江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就是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十分重视“枫桥经验”,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作为总抓手,贯穿于“平安浙江”建设的始终。明确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广、不断创新“枫桥经验”;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2004年4月,建设“平安浙江”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当年5月,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浙江成为全国最早提出并全面部署“大平安”建设战略的省份。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进一步创新发展和实践推广,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之治”的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浙江省人大结合省委主题教育“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依法作出这个《决定》,就是要展现出“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人大见行动”的使命担当。
  “枫桥经验”始终在做“和”的文章,浙江省人大依法作出《决定》,是推动良法善治的有效形式。“枫桥经验”深刻蕴含着我们党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政策策略,它能够很好地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解决基层治理新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多年来,浙江省坚定不移贯彻践行“枫桥经验”,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矛盾化解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推动干部下访开展信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从“小治安”到“大平安”、从管理到治理、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转变,做到了“大平安、大社会、大治理”的有机统一。这些成绩,都是“枫桥经验”的延伸与拓展。现在的浙江省,治理理念上,已经从社会稳定为主,转为社会全面进步;治理主体上,已经从一元治理转为多元治理;治理方式上,已经从传统治理转为数字治理,各方面工作都体现了“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特别是最近几年,浙江省逐步构建起“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的县域治理体系,找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路径载体。“一中心”就是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它是统一调度指挥县域治理的“中枢”,通过“常驻+轮驻+派驻”的模式,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平台资源力量入驻集中办公,相当于人的“大脑”;“四平台”是在乡镇(街道)搭建的党建统领、经济生态、平安法治、公共服务等四个功能性平台,贯通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和村社网格,对乡镇(街道)相关职能办公室、派驻站所进行统筹整合,实行“扁平化管理、矩阵式协同”,是县域治理的“躯干”;“一网格”是城市社区和行政村以下的网格,目前全省有8.5万个网格、90.5万名专兼职网格员活跃在城市楼道和田间地头,开展源头信息采集、矛盾前端化解、风险感知报告,是县域治理的“脚板”。有了这一套组织体系,90%以上的矛盾纠纷都能够化解在镇村两级。浙江省人大作出《决定》,突出对“141”体系的规范指导,赋予其法律地位,也为下一步开展专项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一道浙江必须要答好、也必然能答好的时代命题。我们要自觉扛起“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持续放大《决定》的规范引领作用,不断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为浙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责编: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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