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

迎春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春运宣传活动 筑牢平安和谐春运路

2023-01-19 11:27:18   

春节临近,为做好202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平安,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交警大队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深入辖区市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中,民警来到商场、超市,以年货摊位摊点为宣传阵地,为广大商家和正在采购年货的群众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手册,讲解春运期间行车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民警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群众不乘坐农用车、超员车出门办事、购物,不开超速车、不饮酒驾车,动员群众遇到违法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从源头上消除引发交通事故的隐患。此外,民警还通过现场指导群众安装交管12123APP,答疑交通法律法规问题等方式,倡导群众做文明礼让、遵规守法的交通参与者,并送上了节日祝福,营造了和谐温馨的节日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四个突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