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柴河分局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2023-03-09 11:21:56   

为增强林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认识,加强保护生物多样性普法宣传教育,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森侦大队联合各派出所开展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参与。

 

 

活动中,民警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页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方式,为辖区群众讲解常见保护动植物,介绍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民警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倡议群众从我做起、不滥食野生动物、不非法采伐林木,并鼓励群众对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山上派出所民警结合辖区特点在入山主要道路、沟系张贴保护动植物照片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宣传效果。

据介绍,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张贴海报20余份,发放宣传单页180余张,解答群众疑难问题60余个。此次“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增强了林区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认识,传播了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理念,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营造良好氛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柴河分局江西派出所开展辖区安全大检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