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法院开展“暖春行动”护农促春耕

2023-04-06 17:58:55   

时值初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各法庭积开展“暖春行动”护农促春耕,打响春耕保卫战。

一是积极化解涉农案件纠纷。对土地争议案件,采取优先立案、诉前调解等多元化方式;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双入户”工作,即上门立案、入户调解,将工作重点心放在土地承包合同、树影地纠纷等案件上。年初以来,丰乐法庭诉前化解土地纠纷案件10余件,累计出动警车20台次,为春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注重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审判中通过鲜活的案例,宣传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以及农民群众关心的涉及土地承包等问题的有关法律知识,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风险。

三是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对于基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租赁合同、相邻权等社会影响大、涉案人员众多、矛盾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丰乐法庭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进行巡回审判,让干警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主动摸排在春耕过程中百姓可能遇到的风险及法律问题,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护航“三农”,护航春耕。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巴中经开区开展应急救护培训进企业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