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质效,针对近期在电动车入户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需求,追求利益最大化,私自改装电动车、加装座椅、货箱、出售超标电动车等违规情形。3月22日,金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深入辖区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日常检查及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在工作过程中,民警对全县6家电动车销售商逐一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其所售的电动车质量、标志、合格证及电动车主要技术参数进行详细检查。要求经销商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销售拼装车、改装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严禁在出售时随意调整电动车速度、加装影响交通安全行驶的设施,民警还通过面对面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画等形式,讲解无牌、无证、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并提醒购车群众及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进行登记上牌,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禁止超员上路行驶。同时,向销售商宣传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销售商在出售电动车时及时督促群众在购买合格车辆后及办理上注册登记手续。
民警针对此次摸排工作对销售商提出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未取得国家认证许可的电动车产品,防止超标电动车和不合规载客电动车投放市场;二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经营者要向群众讲解销售、购买不合格电动车的危害性,指导群众甄别所购电动车是否合格,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购买合格的电动车;三是加强对前来购买车辆群众的宣传“一盔一带”工作,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过此次摸排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县电动车管理,强化销售领域源头治理,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电动车上路行驶,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销售店文明交通宣传力度,力争让每一位电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