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在“每日早学”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公安部《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及适用解释知识培训。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室所队负责人、分局全体民警参加培训。
培训中,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王健以公务用枪管理“三必须”“五严禁”为主要学习培训内容,要求参学民警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题知识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王健强调,依法管理使用公务用枪,事关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事关民警自身安全和队伍内部稳定。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以对队伍稳定和配枪民警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管理制度落实,要树牢枪弹无小事理念,强化责任意识,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努力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有效服务好各项公安实战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此次培训在深入剖析以往公务用枪案事件教训的基础上,围绕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对已有规定中的重点要求进行了重申强调,把学习贯彻“三必须”“五严禁”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规定要求,推动形成有规必依、执行必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