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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公益诉讼“一体化”守护水清河畅

2023-04-19 09:55:46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中国水利部把每年的3月22日至28日确定为“中国水周”,今年的3月22日-28日是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本次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

本溪检察机关以落实省院“守护海洋”和“水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为抓手,坚定实施本溪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中国水周”主题活动,构建“一体化”公益诉讼监督格局,营造本溪良好水生态环境。

近年来,本溪检察机关针对河道垃圾倾倒、固体废物阻塞河道等问题立案122件,提出检察建议123件,督促清理河道7.65公里,清理河道垃圾约522吨,占地约10亩。

“河长+检察长”

内外“一体化”共管“水生态”环境

本溪市两级检察机关从探索、建立到不断深化“两长”协作机制,与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座谈14次,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联合创设针对河湖“四乱”问题实行“一问题两单制”治理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巡河4次,充分发挥协作配合办案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形成水生态管护合力。

 
治理前后对比图片

本溪县院办理了督促保护清河行政公益诉讼案。该院与行政机关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由镇政府对清河水源地附近村民进行水源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周边村民的水环境保护意识;在本溪县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住建局的共同督导下,清河镇政府雇佣钩机、铲车、货车等作业车辆,集中对约50延长米的河道内垃圾、农药瓶等进行全面清理,共清运各类垃圾约48吨。

平山区院办理了平山区桥头镇细河流域垃圾污染治理案。该院在巡河过程中,技术人员利用无人机通过高空航拍、动态跟踪等多种拍摄手段对细河桥头镇台沟村段进行调查,针对发现河道内大量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问题进行高清拍摄,固定证据,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其整改的检察建议书。行政机关在社区的配合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5吨。办案人员先后两次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监督垃圾清理情况,通过“科技十检察”办案模式恢复河道生态环境。

“一盘棋”思维

上下“一体化”共办“水保护”案件

本溪市院充分激发检察内生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配合、上下一体、指挥有力、协作密切、运转高效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办案资源,扩大整体办案规模效应。市院统筹督导,指导各基层院围绕保护“母亲河”守护水环境开展监督活动。

桓仁县院办理了在富尔江二级水源地违规建养牛厂治理案。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某养牛户在富尔江河道滩地建设房屋、牛棚,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院一方面从维护养殖户利益出发,协调乡镇政府帮其寻找合适位置另建养殖场;另一方面对养殖户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其知晓在水源地养牛对生态环境存在的危害。最终,乡镇政府批准养殖户在村集体的一块荒滩地重建养牛场,养殖户完成搬迁工作,河道滩地恢复如初。

明山区院办理了红旗沟及赵家沟河道垃圾污染治理案。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位于明山区红旗沟及赵家沟河道内存在大量弃置的生活垃圾,该院立即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跟进监督,行政机关对红旗沟及赵家沟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治理,垃圾现已被全部清理。

守土有责

横向“一体化”共建“水防护”协作系统

本溪市院主动作为、积极研究、查找梳理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托,确定行政主体、行政职权、法律责任。建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基层院充分发挥协作配合办案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工作开展。

溪湖区院办理了北沙河行洪安全监管职责案。该院在监督中发现,北沙河南支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四座违建彩钢房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在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责令彩钢房所有人限期将彩钢房移走或拆除,期限届满后四座违建彩钢房未予拆除。溪湖区院提起诉讼的同时积极走访行政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主动移走违建彩钢房,溪湖区院撤回起诉,维护了河道行洪安全。

南芬区院办理了南芬区细河河道环境治理案。该院在开展河道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南芬街道办事处细河河道内存在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松木杆等侵占河道的情况,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河道进行清理,恢复河道行洪功能。行政机关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打捞相关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其他杂物,指派环卫保洁人员对辖区沿线河道进行巡查,并对沿河居住的村民进行入户走访,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多处河道问题均整改到位。

下一步,本溪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以及落实省院党组“聚焦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加大办案力度”的工作指示,紧扣本溪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绿水青山构筑起“检察屏障”,携手共画生态保护同心圆。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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