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活动

2023-04-19 14:19:49   

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结合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读书班活动。

 

 

迎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姚强远带头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并作学习动员讲话。分局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民警参加了读书班学习。

姚强远强调,全局领导干部、党员民警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增强标杆意识,带动全局主题教育扎实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公安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一要对指定书目逐段读、逐句悟,深入领会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体系,自觉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活学活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二要紧密联系形势任务和公安工作发展规律,进一步找准切入点、把握关键点、抓住结合点,运用系统观念统筹工作,强化识变应变能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本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新情况新问题。三要用好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把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作为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重点任务,与主题教育统筹推进,注重掌握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确保主题教育有力推进、收到成效。

学习期间,党员民警聚焦专题学习内容,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并联系各自岗位实际进行交流讨论、互学互鉴,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领会和把握,完成了此次读书班的学习任务。(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南召县白土岗镇走访慰问荣获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