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千警进千企活动

2023-04-21 16:49:16   

为深入了解并有效解决绥阳林区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的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治安防控能力、政务服务能力、涉企执法能力,助推绥阳林区企业高质量发展,4月2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局长张建伟、副局长林君带领办公室相关人员到东宁九山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千警进千企活动。

 

 

活动中,分局局长张建伟一行详细介绍了创建为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表示将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为企业做好服务,并现场解答了企业人员提出的各项咨询。张建伟表示,为确保企业全面、健康的发展,绥阳分局在企业面临困难时在法律框架内会为企业打开便捷通道,给予企业持续性的服务措施,落实“有需必应、有事必到”的工作要求,全力消除企业生产安全隐患。

企业负责人对绥阳分局主动走进企业,贴心为企业服务十分感谢,并表示在公安机关的全力护航下企业会全面强化生产、经营、管理,遵纪守法,共建良好经商环境。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金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清理各类违规条幅广告 消除视觉污染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