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原有刑事和解工作基础上,将“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搭建“检调协作”新平台,努力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时,经审查事实证据,调查了解当事人情况后,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可能性,组织双方当事人近亲属、侦查人员、乡镇包村干部和值班律师召开了调解会。
会上,检察官首先对案件基本情况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阐释,对本次调解会的目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说明。在听取意见时,双方当事人近亲属情绪激动,据理力争,对于民事赔偿数额问题更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场调解人员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分别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进行了释法说理,劝解双方能够以亲情为重,理性平和对待赔偿问题。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近亲属最终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调解会后,天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将持续关注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以求实现矛盾有效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相关负责人表示,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群众工作方法,以高度的法治自觉和检察担当,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不断完善检调协作工作机制,在办案的同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平安天镇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高水平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