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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一审中心”理念 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辖区基层法院开展发改案件大调研

2023-05-10 10:28:57   

为确保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取得成效,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司法审判工作永恒主题,着眼“一审中心”理念,发挥“诉-程比”考核指标导向,努力提升一审案件办案质量,近日,由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带队,分管院领导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各基层法院开展发改案件大调研。

在两级法院双向评查基础上,调研组聚焦2022年以来的126件发改案件,与基层法院法官面对面交流,开诚布公地逐案进行讨论,探讨案件发改成因、寻找解决问题路径。结合“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按照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出台的《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资格审查工作标准》《一审民事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工作标准(试行)》等文件,就严格代理人资格审查、民事裁定驳回起诉标准等具体问题展开深入的讨论,在个案中发现规律性,在苗头隐患中把握趋势性,让法官在每一个发改案件中吸取教训,全方位、多角度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同时,按照《辽源地区两级法院案件办理“错题本”制度》要求,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和瑕疵将纳入“错题本”,以此构建纠错一次、警示一线、规范一片的长效机制,推动吉林省辽源市地区法院“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高开高走。

调研组提出,贯彻“一审中心”理念,提升审判质效不只是基层法院的事,中级法院也要积极发挥作用;本次调研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鼓励大家实事求是,敞开心扉,畅所欲言。两级法院法官进行双向分析,展开充分讨论,对确有错误的,基层法院法官虚心接受、积极认领;对法律适用有差异的,两级法院法官各抒己见,找准分歧点、形成法律共识。同时,针对基层法院把握评查标准过于宽松的普遍现象,调研组强调存在判项数额计算错误、代理人资格审查不严等低端错误的案件,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而且对法院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此类案件均应评为不合格案件,实现以评查结果高标准促进裁判结果高质量。大家一致认为这种面对面的逐案分析交流的形式有效果、有提升,能够促进上下级法院在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方面的统一。

调研组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坚决贯彻“一审中心”理念。进一步树立以提升办案质量为重的执法办案工作导向,强化“一审是实现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定分止争的‘主战场’”的理念,聚焦一审案件质量,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出实招,在精准定分止争上下功夫,坚持一手抓“前端”诉源治理,一手抓“末端”办案工作,优化案件结构,积极将案件消化在一审程序,确保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持续强化责任意识。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要加强文书校对,避免低级错误发生。锚定立审执工作衔接到位、案件前端筛查过滤到位、案件双向沟通反馈到位、案件逐级监督机制落实到位、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到位五项重点工作,构建以制度实体化运行为抓手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树立“一盘棋”思想,畅通上下级法院联络渠道,强化业务交流与探讨。要全面推进良知教育。通过开展“新时代司法良知”文化建设,转变审判思路,善于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将案件说理释法工作做到位,从道德层面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培养法官悲天悯人的情怀和国之大者的赤子之心,持续提升法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开展审判工作。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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