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迎春分局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23-05-17 18:20:33   

自“昆仑2023”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迎春分局森侦大队按照迎春分局工作部署,加强与林场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联检联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迎春分局森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为专项行动再添战果。

5月15日,森侦大队民警与尖山林场工作人员、永丰资源监督站工作人员进行春季森林防火巡逻检查时发现,尖山林场35林班一处耕地旁有树木被毁坏。经现场勘查确认,1株水曲柳树、1株黄菠萝树被毁坏致死。森侦大队负责人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并在当天锁定庞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庞某交代其认为树木挡住了收割机进入耕地,于是使用镰刀将树木毁坏。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庞某对其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1株、黄菠萝1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庞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河南南召县太山庙乡:为青年干部搭好“四大平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