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松花江禁渔期管理工作,5月16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开展禁渔期宣传工作。
在绥东镇东兴村渔点、连生乡望江村渔点、绥东镇市场、绥滨县市场等地,经侦大队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张贴禁渔期通告,向群众讲解禁渔期相关政策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渔民、鱼贩及普通群众对禁渔期相关政策的知悉程度,提高了依法捕捞、依法经营意识。
下一步,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能力,确保辖区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