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行检察职能理念符合新形势下的现实需求,体现检察权行使的内在规律。如何在工作中践行“能动履职”理念,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破解监督难题,提升监督质效,真正做到能动监督、能动司法?
5月12日下午,“致知学堂”以“立足岗位实际 如何能动履职”为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风华,各业务部门主任以及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参加了研讨,共同分享交流立足岗位实际能动履职的思考与实践。
黑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风华从“六个主动”方面对青年干警能动履职提出了要求:
主动挖掘案源。更新传统办案理念,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突出数据赋能对能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实际作用,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内的数据资源挖掘监督线索,再逐步推动建立外部数据共享平台。
主动开展调查。要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检察担当推动调查核实权落地落细,提高调查核实能力水平,主动落实重大监督事项调查核实机制,不断规范调查程序,推动“审查、调查、侦查”融合履职,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方式和手段。
主动发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判分析核心业务数据,主动搜集监督线索。以办理的个案为切入点,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改进工作、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内生、次生案件发生。
主动梳理总结。把“求极致”精神贯穿检察监督工作全过程,转变以往只埋头办案、不注重总结的工作方式,树立总结意识、精品意识,市院要强化对基层院的指导,深入挖掘基层工作亮点,总结形成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主动请示汇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主动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参与治理。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要树立穿透式思维,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充分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王风华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要坚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原则,既要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做到司法为民、能动检察,也要符合检察权的运行规律,尊重被监督单位职权,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