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松花江鱼类正常繁殖,在松花江“禁渔期”期间,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开展禁渔期检查宣传活动。
工作中,光明路派出所组织民警对辖区松花江段渔船停靠情况进行检查,对江面进行巡逻防控,向船主、垂钓人员和附近群众发放“禁渔期”通告,现场进行宣传讲解。不仅让船主掌握禁渔期的各项政策法规,还让垂钓人员和附近群众了解禁渔期各项政策法规,并畅通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举报监督渠道,确保今年“禁渔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下一步,光明路派出所将继续加强日常检查宣传监督力度,提高群众对“禁渔期”各项政策法规的知晓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有效保护松花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