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为群众找回遗失手机获赠锦旗

2023-05-25 15:53:24   

 

5月22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玖零花艺花店老板娘将一面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察、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送到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感谢民警帮助她找到遗失的手机,挽回花店经济损失。

5月19日,绥滨县玖零花艺花店老板娘焦急地来到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帮助自己找回遗失的手机,因为手机内存有大量“5.20”买花订单,手机如果找不到将严重影响花店的生意和信誉,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得知情况后,民警迅速开展工作,首先让其回忆确定最有可能丢失手机的位置,并结合监控系统进行巡查。通过巡查,民警发现在她下车时手机滑落的画面,之后,手机被一名骑自行车男子捡走,民警又按照自行车行进路线找到自行车停放位置,然后对附近商户进行走访调查,最后找到捡到手机的男子,该男子将手机返还。

光明路派出所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目标,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让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大幅提升。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开展派出所基层基础暨重点工作推进督导检查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