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新立派出所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2023-05-26 10:16:25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新立派出所持续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

 

 

在检查中,新立派出所民警主要以西平林场、兴安林场和农村道路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主,加大拖拉机、电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的查处力度,严查报废车辆上路和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并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民警走进田间地头,以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现场宣传,充分利用林场的“大喇叭”等方式,开展农用车禁止载人宣传活动,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摒弃交通陋习,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介绍,活动期间,新立派出所共出动警力6人,警车3台次,检查农用车辆、电动车70余台,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取得预期效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江苏沭阳烟草:“典”亮行动让尚法守法蔚然成风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