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河市人民检察院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黑河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意见(试行)》,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前期工作中,市检察院分别与市法院、市司法局就如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及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衔接机制展开了多次沟通交流并听取意见,最终由黑河市检察院牵头拟制了该《意见》。
《意见》明确了检法司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细化了检法司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措施,一是规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与重点;二是明确行政争议案件信息及材料通报移送机制;三是设置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五是开展法治同堂培训;六是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机制;七是突出协作救助机制。
会上,检法司分别结合各自办理案件及工作职能,介绍了近年来办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情况,分析研判争议案件特点。与会人员就如何在行政争议化解中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了交流探讨。
《意见》的出台是黑河市检察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检法司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协作配合,以能动履职推动工作端口前移,使行政争议向源头防控延伸,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一次探索和创新。通过三机关的良性互动,结合检察院监督优势、法院审判优势、司法局行政优势,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每一件行政争议案件都能案结事了政和,全面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黑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