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民警走进绥滨县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为孩子们送去安全知识。
活动中,派出所民警从课间活动安全、教室活动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火灾预防与自救、校园欺凌等方面,向同学们讲解安全知识、主要事项及如何避免危险发生,发生危险后如何自我保护、如何快速寻亲有效帮助、如何避免二次伤害等。特别强调了夏季来临,严禁到江河湖沟戏水、野浴、游泳等危险行为,向同学们具体讲解救生衣的结构、功能和使用方法,现场演示了救生衣的穿戴,并邀请学生代表进行现场体验。
交通民警结合孩子的认知特点以及出行的特点,向学生讲解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性,倡导学生乘坐电动车上下学时,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参与交通出行。引导孩子们学会如何正确上下车、过马路,在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不得在马路上追逐打闹,确保出行安全。同时,利用交通安全宣传片为同学们讲解交通标志标识,提高了同学们“知危险、会避险”的自我保护意识。民警还向学生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教育大家要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让家长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同学们学习到了基本的安全知识,有效提高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健康、快乐成长,形成“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