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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吉林省辽源市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2023-06-02 09:56:11   

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一行来到吉林省辽源市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专项调研。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卢本武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郊区法庭、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渭津法庭开展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置、案件审理、诉源治理、基础设施及装备保障情况;分别在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人民政府、吉林省东辽县渭津镇人民政府召开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两家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情况汇报,并与相关乡镇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交流。赵东巍副院长对辽源两级法院积极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构建“诉调对接关口前移、多方联动调解、分类专业调处、调解贯穿全程”的诉源治理新模式表示肯定。

调研组强调,矛盾纠纷在社会中产生,其防治也应回到社会中去。只有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与法院互联互动、齐抓共管,才能做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建立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多元化解→层层递进的基层社会治理途径,加强人民法庭与辖区街道、社区的沟通衔接,充分利用网格员、群众代表对各自网格住户知根知底的优势,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对于尚未形成的纠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已经形成的纠纷及时研究解决方案或通过多元解纷途径加以解决,推动基层社会矛盾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要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支点。要深入社区、街道,广泛开展普法宣讲活动,避免“照本宣科”式普法,注意用聊天式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百姓家常,让群众身边案例教育引导群众遵规守法、依法办事。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的对接,延伸人民法庭与社会调解力量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为基层调解组织提供法律支持,发挥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优势,促进无讼村屯、无讼社区培育创建工作,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协力画好基层社会治理这个“同心圆”。

吉林辽源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的法治引领、矛盾化解、司法保障等作用,将“枫桥经验”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高效司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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