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刑侦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2023年5月24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2起入室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第一时间追回被盗财物,挽回了群众经济损失。
进入4月份以来,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宝山派出所、南瓮派出所分别接到群众报警,称青山旅游区、七一林场居民房屋门窗被撬,家中财物被盗。接报后,双鸭山分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经过侦查员和派出所民警多日不眠不休地开展工作,对案件的线索进行梳理、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对每一处疑点都进行仔细分析和缜密侦查,通过大量工作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及其临时住处。5月24日下午,抓捕时机成熟,刑侦大队侦查员雷霆出击成功将暂住双鸭山市宝山区一出租房屋内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春缉拿归案,现场收缴被盗手表、貂皮大衣、首饰等一批被盗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春对其在双鸭山林区入室盗窃作案2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深挖,刘某春还如实交代了其在双鸭山市周边县区作案多起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春已被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群众利益无小事,打击犯罪维护百姓利益不被侵害是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使命, 林区公安局双鸭山分局刑侦大队高悬利剑,下重手、出重拳,持续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展开凌厉攻势,保障双鸭山林区社会环境长治久安,确保双鸭山林区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