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青山派出所联合林场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2023-06-08 16:30:48   

为提高防汛抢险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6月7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青山派出所联合青山林场、林木种子园召开青山地区2023年防汛工作会议,并开展防汛现场演练。

 

 

活动中,所有参战人员按照演练指定地点、流程,坚守各自岗位,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查看水位情况、实战模拟洪水来袭时的应急措施等,坚持以高标准、实措施持续做好平安稳定工作。青山派出所积极联合青山林场、林木种子园及群众开展抢险救灾、应急疏散人群、疏导交通等应急处突工作。整个演练过程中,抢险民警各司其职,快速反应、井然有序、熟练操作,圆满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

据介绍,此次演练有效提高民警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群众的自保互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性和防汛工作紧迫感、责任感,为快速、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应急抢险工作积累了经验。(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赴福建两市四地检察院交流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