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励农村干部干事创业,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阳高县积极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坚持做到招聘有原则,评分有标尺、考试有保障,录取有依据。
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专项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大同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制度(试行)》《阳高县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制度(试行)》等规定;坚持“党管干部、事业为上”“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工作实效、量化评选、群众公认”的招聘原则,在招考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合理设置综合评议评审组,评审组由6名异地、3名本地评委组成,其中1名主评委由异地评委担任。综合评定分为现场宣讲、实地查验、群众测评三个步骤。现场宣讲和实地查验实行百分制,群众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三项成绩各占30%、60%、10%的比例合成。评分工作由综合评审组开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严格防范舆论风险。为有效规避舆论风险,阳高县委组织部于招聘前召开专项强调会,会上对专项招聘的各个环节进行仔细推演,研判可能发生的不利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对专项招聘全程跟进监督,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宣传、网信、信访、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了舆论监测和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对敏感舆情反映迅速、应对有力,坚决防止舆论发酵和非法上访。
严格遵循录取制度。县委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评定总成绩取前五名进入体检环节。县委成立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班子成员测评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领导小组对考察后不影响聘用的村党组织书记,根据总成绩,取前三名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高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阳高县委组织部 曾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