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为企业挽损获赠锦旗

2023-06-15 13:41:48   

6月14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六桂福珠宝店经理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暖人心,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送到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民警手中,对民警帮助挽回2000余元经济损失深表感谢。

6月8日,光明路派出所接到绥滨县六桂福珠宝店报警称,一顾客在购买价值2358元的金项链以后进行扫码付款,但是钱款并未到账。民警通过调取监控找到了购买项链的顾客,通过了解,该顾客自己以为已经付款,但实际上因为网络原因并未支付成功。民警向该顾客讲明情况后,该顾客重新进行了支付。

下一步,光明路派出所将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桦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全县环境和车辆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