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大同市左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
今年4月,该院第三检察部一名干警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时,看见一位肢体有残疾的大妈艰难地上台阶。他赶紧招呼一个路人帮忙,共同将大妈搀扶送进该中心。在随后的走访中,检察官发现,该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无障碍电梯并未实际投入使用,其停车场也未按照相关标准给残疾人设置专门的无障碍停车位,损害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对于政务服务中心没有启用的无障碍电梯和未按相关标准给残疾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政务服务中心尽快将无障碍电梯投入使用;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在该中心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切实保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县政务服务中心在短时间内恢复了无障碍电梯的投入使用,在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各停车位之间还留有宽1.2米以上的轮椅通道,方便肢体障碍者上下车,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左云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系统化、精细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为便利特殊群体独立、自主、平等、安全地参与社会生活、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左云县人民检察院 吴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