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检察供给”

2023-06-29 17:16:46   

“我们已经足额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并且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加快土地征收流转,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近日,怀仁市某企业负责人对前来查看整改情况的怀仁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着合规整改的最新变化。据悉,该企业是当地的重点企业,因未取得用地手续,擅自建设企业生产厂房,导致耕地种植条件毁坏。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深入涉案企业开展社会调查,指导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整改方案,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合规整改。

今年以来,怀仁市检察院聚焦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强化服务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该院围绕“让企业安定创业、安心发展”的目标,积极探索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指南》(试行),并邀请市工商联、市场监管、有关企业召开“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交流会”,交流办案经验和工作方法。

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怀仁市检察院依法严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收受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等犯罪行为,并根据企业需求量体裁衣,为企业提供“靶向”服务,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另外,该院还积极开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关于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对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后的取证固证、维权保护的具体途径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怀仁市人民检察院 朱德强)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青阳县乔木乡:用好农家书屋,助力“扫黄打非”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