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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2023-07-06 16:58:44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并将猫头鹰交给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专业救治。

6月30日凌晨4时,绥滨县公安局光明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其家菜园内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无法正常飞行,请求派出所帮助。接到报警后,光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猫头鹰在泥泞的菜园深处,羽毛被大雨浇湿,翅膀上沾着泥巴显得非常沉重。民警上前救助,但是猫头鹰动作迅速很难捕捉,在群众的帮助下,民警用旧衣服轻轻地蒙住猫头鹰的头才将其安全捉住,然后用编织袋将猫头鹰装起来带回派出所。

随后,民警与绥滨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取得联系,由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将猫头鹰带回进行专业救治。经过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初步检查确认,该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应该是大雨期间飞行不慎,撞到电线之类的物品后跌落,造成翅膀轻微受伤,并沾染泥巴无法飞行,民警在救助猫头鹰时也没有对其造成二次伤害,很快就能重归大自然。

(责编:汪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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