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2023-07-11 14:24:19   

为推进法治烟草建设迈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日前,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系列法律知识讲座培训会,该局干部职工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邀请企业法律顾问授课,采取专题讲座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围绕“烟草专卖法立法宗旨是什么?”“我国在哪些方面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教学课堂逐条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帮助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规则约束,贯彻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的主体责任,实现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贴实际、易操作、出实效。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以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结合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时间节点,以更加多彩、新颖、实用的形式推进法治宣传,真正让法治精神更好地融入群众心中。(亳州市烟草专卖局谯城分局办公室供稿)

(责编:汪翠萍)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打防结合 全力构筑“力度”+“温度”坚实防线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