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内乡县人民法院:信息化赋能智慧法院建设

2023-08-25 17:18:33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切实践行科技强院、科技兴院工作方针,始终坚持以服务审判为第一要务,以常态化通报信息化应用情况为抓手,自觉拉高工作标杆,主动对标全市先进法院,不断推进信息化指标持续提升。

扛稳政治责任,坚持领导干部“领用”

注重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制度。院长全面领导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部门,明确各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的职责,各部门、各派出法庭负责人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抓落实、齐心协力抓提升的工作格局。

完善设施建设,实现各项指标“能用”

坚持完备“硬件”充实“软件”原则,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技术服务和保障。

配备云上法庭、互联网庭审、科技法庭等硬件设施,补齐硬件建设短板。购置网络安全设备,保障网络安全并顺利通过等保测评;

坚决防止“重建设,轻应用,轻维护”现象,把“建设、应用、维护”同部署同落实;

坚持以应用为主导,着力提升以应用水平为标志的信息化建设软实力,注重将信息技术应用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配备专业网络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技术工作、网络维护和软硬件故障排除及软件培训等工作;健全信息化建设工作机构,同时充实审管队伍,为审判业务部门提供更加及时和高效的技术服务和保障。

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书记员“会用”

在提升管理人员能力的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应用培训,着力解决好办案一线干警不会用的问题,让法官、书记员等系统操作人员不断提高应用水平,让广大干警能将信息化系统用好用精,有效辅助审判工作的高效顺畅运行;不定期召开信息化应用经验交流会,分析落后指标,指出存在问题,促使主动对标先进,找准差距,努力提升;主动回应干警关切,收集并积极向上级法院反映干警在应用过程中提出的好意见建议,不断推进系统功能优化。

营造应用氛围,引导各团队“想用”

在信息化审判系统使用之前,部分法院干警思想还停留在传统审判经验和庭审方式上,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数字化审判方式。通过数字化法庭试用,制定新的庭审制度等方式,在各审判庭室中积极推进数字化法庭的应用。在具体实施上,没有实行“一刀切”的硬性使用规定,而是通过示范教程、实际庭审应用等方法措施逐步推广,平稳完成了审判方式的衔接过渡,使干警观念由“要我用”向“我要用”转变,信息化功能成为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力手段。

“这个智能审判系统庭审全程同步语音转录功能真是让我们的工作更加轻松了,没想到这么方便快捷,减轻了书记员笔录输入的负担,提升了庭审效率!”一位法官在体验使用智能审判系统后感慨。

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庭审方式,更好地推进了干警信息化思想的转变,全院上下将数字化法庭的作用落到了实处。

数字科技“联步”,让司法便民“有用”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内乡法院将提升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便利、便捷程度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集中、不断丰富诉讼服务的各项工作,让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贯穿诉讼全过程。

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20余项自助诉讼服务,确保一站式服务方便快捷。设置“24小时不打烊”便民服务站,把立案、诉状生成等服务时间拓展到8小时以外。以人民调解平台为主渠道,对接风险评估、多元调解、府院联动、在线调解、电子送达、跨域立案等多个平台,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下一步,内乡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智慧法院建设力度,注重建设与应用并重,着力推进立审执工作智能化,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用人工智能为法院工作“智慧”赋能。

 

(责编:李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23南国书香节暨羊城书展闭幕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