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召开“夏季行动”推进会

2023-08-28 14:30:18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召开“夏季行动”推进会,总结全县公安机关“夏季行动”前期开展情况,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鹤峰出席会议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市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强化责任担当,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从严从快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从细从实整治各类突出治安隐患,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县局制定了明确的工作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里、措施落实到行动中,确保每一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要将督导检查作为推动落实的重要抓手,县局领导下沉督战,督察部门现场督导,通过严格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提升,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参战部门要强化信息报送,积极编发信息简报,全面营造“夏季行动”主题宣传氛围,广泛宣传行动成效,扩大浓厚声势,强力震慑犯罪。

在绥党委委员,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十个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绥滨县公安局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古龙武侠文化产学研战略合作发布会举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