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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

注重理顺诉源治理“四大关系”,推动诉治工作见实效

2023-09-05 17:15:21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妥善处理诉源治理的“四大关系”,多措并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使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各项诉治工作成效初显。

 

 

一是注重理顺“分与合”的关系,实现共建共享。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发挥着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但诉源治理不能只靠法院“单打独斗”,需要各部门、各组织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才能推动和形成诉源治理的整体合力。

巴彦县人民法院着力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全面入驻县综治中心,促进重点工作联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18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联动工作,完成与5个专业调解组织对接,打造专业化“一站式”解纷平台。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推广道交一体化平台,助力诉前鉴定应用,充分发挥专业性平台优势,实现专业领域专业解纷,提升解纷实效。与市场监管、银行等单位共建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共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048件,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委派时长仅1.35天。

二是注重理顺“治与防”的关系,着眼标本兼治。抓好诉源治理,“治”是重点,该院认为首要是“防”,“事前防范”优于“事后治理”,预防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发生,寓防于治,以治设防,实现防治结合,然后才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所在。

巴彦县人民法院打造“一村一法官”“一社区一法官”全覆盖模式,实现员额法官与116个村屯、13个社区无缝对接,建立法官与村干部、社区干部、网格员常态化联络沟通机制,方便人民群众随处可见、随时联络。设立“老法官工作室”和律师“法律咨询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服务,成为群众的“讲法人”和“知心人”。推动“法律讲堂”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今年以来,巴彦县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3698件,较去年同期下降52.89%,大量纠纷化解于诉前。

三是注重理顺“点与面”的关系,聚焦重点领域。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程,该院抓住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等矛盾纠纷集中区域,通过加强重点领域诉源治理,以点带面,促进整体诉源治理成效持续向好。

巴彦县人民法院聚焦易发、多发领域纠纷联处,深度研判全县乃至全市矛盾纠纷现状及发展态势,在建立“一站式”解纷平台基础上,落实好重点领域调解程序前置相关工作,对家事、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等13类民商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前提下,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先行委派给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再行启动立案程序,形成“以自我化解为主、第三方调解为辅、仲裁和诉讼托底”的纠纷化解模式,促进90%以上多发类案分流化解。

四是注重理顺“时与效”的关系,坚持久久为功。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元复杂,治理成效要如何巩固?答案就是,久久为功推进诉源治理。该院认为诉源治理是破解“人案矛盾”的治本之举,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速成认识,坚定滴水穿石的长远信念。

巴彦县人民法院对本地区诉源治理实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发现案件增幅整体上呈逐渐回落态势,但在不同案由(领域)、不同时间也会出现反复,呈现波浪形变化态势。因此,巴彦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诉源治理作为一项长效工程,不以案件数量短期上升或下降作为评价诉源治理成效的唯一指标,而以是否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共同推动诉源治理态势,是否促进了各部门、各行业、各主体变被动为主动的认识转变,是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作为核心指标,不断激活多元解纷新效能,推动诉源治理不断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建设。(巴彦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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