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沾河分局抓获网逃人员一名

2023-09-06 17:32:54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沾河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相关要求,聚焦夏季治安突出问题,对辖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查猛打,严查严追各类网上逃犯,对各类治安隐患实施强力清查整治,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近日,沾河分局沾河派出所成功抓获网逃一名。

沾河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居民与大连市金州区公安分局上网通缉一名涉嫌故意伤害人员宋某高度相似。获此信息后,沾河派出所迅速行动,同时协同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共同开展工作,最终确定辖区居民与犯罪嫌疑人宋某为同一人。下午3时,沾河派出所抽调部分警力协调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犯罪嫌疑人宋某所在小区,确定犯罪嫌疑人宋某此时正在家中但拒不开门,随即民警协调开锁后,将其在家中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宋某先对其在大连市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抓获网逃人员宋某后,沾河派出所迅速与大连市金州公安分局取得联系。次日,沾河派出所和刑侦大队民警将该网逃人员宋某移交大连警方。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桦南分局迅速启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集中攻坚行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