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黑龙江省桦川县工商联领导、小微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代表走进法院参加第101次公众开放日

2023-10-20 15:28:40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月19日,桦川法院邀请县工商联主席、商会会长李士平及县内部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到桦川法院参加第101次公众开放日,“零距离”体验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桦川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昕溟陪同参观。

 

 

参观人员在讲解员的引领下先后参观了“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诉调对接中心、科技法庭等场合,详细了解了人民法院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参观人员对桦川法院强化党建引领,优化诉讼服务,多元化解涉企纠纷路径等务实工作做法和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评价。过程中,参观人员还就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以及企业自身发展、法律需求和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交流。

相关负责人介绍,桦川法院始终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送法入企,在县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官联系点,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律服务,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处理涉法问题,实现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多元调解、实质化解,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桦川法院供稿)

(责编:张若涵)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检警协作凝聚合力 同堂交流共促提升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